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规范省级媒体、各市辖区等媒体单位所属人员办理播音员主持人证相关操作规程的通知
时间:2022-08-1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为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证的申领工作,解决一直以来,我省存在省级媒体、市辖区、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等媒体单位不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播出许可单位名录中,其单位所属人员无法以所在单位为主体申领播音员主持人证的问题。经请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可按以下流程申办:
一、未取得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单位,可在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派驻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请将该证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媒体单位名称)发送到省局人事处邮箱:1475411601@qq.com。
三、省局人事处汇总后统一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信息添加到全国播音员主持人管理平台数据库。
四、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所属人员即可以所在单位为主体申办播音员主持人证。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以上流程抓紧办理。
今后新增省级媒体单位、各市辖区等媒体单位所属人员申领播音员主持人证的,参照本通知操作规程执行。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程序及所需材料,请咨询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派驻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窗口联系电话:0851-86987276。
(联系人:王炳岩;联系电话:0851-85665300)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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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gbdsj.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5/t20220520_74156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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